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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公明街道食药安委组织开展退热类药品销售信息登记报送专项检查

日期:2020年 06月 0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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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常态化防疫要求,按照市局和光明局工作部署,督促零售药店和诊所严格执行购买退烧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测温和报告制度,公明街道食药安委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行动,截至5月29日已对辖区内74家药店、诊所进行全部核查。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自5月26日接到开展“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公明所立即与公明街道食药安委沟通协调,争取更多力量。形成以公明所、街道经财办、各社区网格为成员的专项检查组,对辖区所有药店和诊所开展“地毯式”检查。

  缜密部署,强化措施。一是按照街道社区划分,将检查组分为5个检查小组,对辖区登记在册的药店和诊所开展全面核查;二是认真核对各药店诊所登记在册的“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记录与广东省智慧食药平台录入信息是否一致;三是检查各药店诊所进店测体温、“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身份查证工作落实情况;四是向各药店诊所发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维码,以便查询“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旅居史;五是督促各药店诊所严格遵守药品经营法律法规,严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六是要求各药店诊所做好防疫宣传工作,将防疫政策解释到位,引导群众主动配合。检查组共发现11宗“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记录不规范、5宗进店测体温工作敷衍等问题,已当场责令改正。

  目前专项检查仍在进行中,公明所将对前期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确保改正落实到位。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越是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越要防止思想麻痹、行动松懈,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前功尽弃。公明所将持续加强对辖区零售药店、诊所的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提高药店、诊所疫情防控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信息登记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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