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使用登记或所有的特种设备,依据相关使用登记规定应当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而未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因你单位失联(注销、倒闭或迁移),导致我局无法取得联系。
限附件所列单位(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规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逾期不处理,我局将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2017)的有关规定,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4号507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刘嘉华
电话:8821109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局
2020年1月7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