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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关于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0年 05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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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005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的规定,深圳市迳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协商确定了土地使用条件。现将设施建设方案(附件1)、土地使用条件(附件2)进行公告。

  对本公告中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有不同意见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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