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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部门预算草案

日期:2015年 07月 06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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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王爱朝

  

  第一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负责组织新区房屋征收、土地整备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制新区范围内房屋征收年度计划草案和土地整备年度计划草案;确定房屋拟征收范围,发布征收提示;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前期调查;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论证;组织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新区管委会名义或提请新区管委会组织讨论、征求意见、听证等;按规定提请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征收行为限制事项的受理、审批、登记等;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相关业务工作;对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负责报请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委托土地整备实施单位负责土地整备涉及的征收补偿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管土地整备实施单位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土地整备资金的统筹管理;组织开展房屋征收、土地整备涉及的测绘、评估技术成果复核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土地整备补偿档案的管理;承担新区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为光明新区管委会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新区土地整备及房屋征收工作。内设综合科、计财合同科、技术信息科、政策法规科、征迁工程一科、征迁工程二科、产业用地整备科、房屋征收科等8个科室。核定编制总数49名,实有职员22名、雇员11名及临聘人员6名,无离退休人员。

  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为定编车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5年,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以年度招拍挂用地为核心,以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光明新区段)、深圳市轨道三期地铁6号线(光明新区段)、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等房屋征收项目为重点,以广深港门户区、平板显示园片区等8个重点片区为依托,以保产业、民生和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为目标,全力推进新区土地整备工作。全年计划整备土地93公顷。

  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光明新区段)全长约17.76公里,于2015年12月31日前提交12公里的施工作业面,201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土地整备工作,使外环高速具备全线施工条件。

  2. 深圳市轨道三期地铁6号线(光明新区段)长17.2公里,市政府要求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项目主线的施工围挡、长圳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交通疏解和管线迁改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拆除、清理工作。

  3.茅洲河综合整治工程计划于2015年底完成河道两岸巡河路及景观绿化用地的征收补偿及清场移交工作。

  4.公明供水调蓄工程计划于2015年完成水库淹没区内城市化转地历史遗留问题及库底清场移交工作,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地上青苗及构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及清场移交工作。

  5.承担新区其他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部门预算收入1,989万元,比2014年增加556万元,增长38.8%,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989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本中心新增房屋征收职能,设房屋征收科,工作面更广,人员工资福利和产业用地整备、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光明土地整备中心部门预算支出1,989万元,比2014年增加556万元,增长38.8%。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755万元、公用支出2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939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说明:由于本中心职能增加,工作量加大,人员配置进一步完善,导致人员工资福利及工作经费支出上升。

  第三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本级预算1,98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55万元、公用支出2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939万元。

  (一)人员支出75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6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

  (四)项目支出939万元,具体包括:

  1.产业用地整备、征地拆迁工作经费757万元,主要用于:整备、拆迁业务开展、疑难个案协调及课题研究。

  2.技术信息管理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光明新区土地整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营运维护。

  3.法律服务费7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土地整备及拆迁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协助开展听证、拟订协议样本及法律诉讼。

  4.计生经费19万元。

  5.机动经费60万元。

  第四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2015年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共计236万元,其中货物类28万元,服务类208万元。

  第五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5万元,比2014年减少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5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光明新区土地整备中心现有公务车辆1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按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车辆改革有关要求,我中心公务车辆数减少,由此产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预算也相应减少。

   

   

   

  附件:      1、收支预算;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2015年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8、深圳市光明新区预算单位经费支出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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