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深光财〔2020〕119号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明区课题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的相关采购要求,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
优化光明区土地整备工作研究课题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规范光明区土地整备工作,保障光明区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工作有效推进,防范相关法律风险,现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化光明区土地整备工作研究课题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现将相关要求及程序公告如下。
三、服务内容
通过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搜集相关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案例,结合实地走访调研街道土地整备实操经验,充分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域专家予以论证,编制形成《关于规范光明区土地整备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的政策体系,以开展五个方面的研究(见服务要求)并形成相关成果。
(一)研究内容一:土地整备补偿工作指引
研究任务: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深圳现行的补偿政策,结合原光明农场地区与原公明地区的差异,研究统一且兼顾差异性的补偿原则,并形成系统的补偿工作指引。
(二)研究内容二:土地整备实施操作规程
研究任务:按现有政策法规的规定,梳理土地整备实施的全过程常规程序,并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在符合政策法规的条件下,探索土地整备与利益统筹结合方式、土地整备转城市更新方式等,形成一套完整的土地整备操作规程。
(三)研究内容三:权属核查确认及异议规则
研究任务:在经过充分走访调研后,结合光明地区特别是原光明农场地区的权属现状,制定合理的权属核查确定规则,并设置合理统一的异议处理规则。
(四)研究内容四:新增国有资产管理规程
研究任务:针对土地整备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归属国有的资产,探索土地整备项目新增国有资产的处置路径。
(五)研究内容五:技术复核(监理、督导)
研究任务:通过研究制定对评估督导、测绘监理机构的选取监督机制,对街道的评估、测绘工作实现有效管理,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管机制。
以上内容可根据前期实际调研情况和我局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四、服务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有6个,具体包括:
(一)《关于规范光明区土地整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暂定名)》
(二)《光明区土地整备补偿工作指引(暂定名)》
(三)《土地整备实施操作规程(暂定名)》
(四)《权属核查指引及异议处理规则(暂定名)》
(五)《土地整备项目新增国有资产管理规程(暂定名)》
(六)《技术复核(监理、督导)管理机制(暂定名)》
以上名称以最终出具的书面成果为准。
五、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验收通过完成为止,最长不超过9个月;其中,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6个月内需提交较为成熟文件成果。
六、服务报价
服务报价不超过60万元。
七、资格要求
(一)依法成立的与土地整备、房屋征收工作相关的服务机构;
(二)服务机构具有深圳土地整备或房屋征收相关的服务经验,并承接过深圳市区级以上土地整备或房屋征收相关课题研究项目;
(三)需提供固定人员五人以上的服务团队,且均需具备深圳土地整备或房屋征收相关工作经验;
(四)服务机构及其团队成员过去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八、评、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由采购人组成的采购小组对报名单位的资质、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打分,并根据分数高低选定排名第一的报名单位为服务供应商。
九、其他
(一)报名材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联系方式等(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业绩材料:包括自2017年1月1日起,承接深圳范围内土地整备、房屋征收项目委托服务合同,以及承接深圳范围内区级以上土地整备、房屋征收相关课题研究项目委托或服务合同等(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材料:包括拟投入团队成员的学历证明、社保证明、专业资质或资格证书等,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人数最低不得少于5人(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4.机构及其团队成员过去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加盖公司公章);
5.项目报价材料,包括报价标准、报价明细等(原件);
6.其它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评选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
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版提交至指定邮箱,现场评选时提交一式两份投标材料(纸质);
评选时间: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1号区政府第三办公区306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521
电子邮箱:tdzb@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