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盘活空间、提质增效、集约发展”的工作部署,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两个百平方公里级”高品质产业空间,根据《关于加快打造高品质产业发展空间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规划资源〔2020〕282号)及《深圳市现状工业区分区划定指引》,我区开展了现状工业区分区划定工作。现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要求,对《光明区工业区分区划定(草案)》(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一、公示地点
光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gm.gov.cn/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由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10日止。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逾期视为无异议。
(一)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二)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三)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第三办公区
联系人:刘工,电话:88213146
五、其他
本次公示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特此公示。
附件:
1.《光明区工业区分区划定(草案)》保留提升区
2.《光明区工业区分区划定(草案)》整备与连片改造区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