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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关于批准光明区马田培英幼儿园通过光明区一级幼儿园复评的通知

日期:2021年 01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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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根据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光明区教育局组织了评估组对达到复评年限且搬迁办园地址的马田培英幼儿园进行了区一级幼儿园复评。对照《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的标准,认为:马田培英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及内部管理的各项指标已达到光明区一级幼儿园的有关要求,同意其通过“光明区一级幼儿园”的复评,并已将复评结果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教育局”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决定对其“区一级幼儿园”称号将继续予以认定,有效期为四年。

  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是完善幼儿园办园条件、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学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马田培英幼儿园要根据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保教质量,为光明区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贡献力量。

  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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