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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关于第二次学位申请的通知

日期:2021年 07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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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1〕81号),第一次录取完成后,部分公民办幼儿园仍有空余学位,这部分幼儿园将开放第二次申请,未被录取且审核通过的适龄幼儿家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填。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

  2021年7月13日-7月16日,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家长应确保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将完整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拍照,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上传至招生系统,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二、材料审核

  7月17日-7月21日,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三、结果公布

  教育局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优先录取。7月23日下午5:00后,各幼儿园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

  已被幼儿园录取的,不能再进行第二次申请,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详情请参阅《光明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报名指引》。

  附件:光明区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表

  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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