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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计划

日期:2016年 03月 01日    信息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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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工作总结

  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城市建设局以打造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为抓手,总体谋划并系统推进新区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到新城建设与城市更新同步,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 2015年城市建设局监管的项目共获得国家级奖项1个,省级奖项5个,市级奖项9个,其中高新西产业配套宿舍工程荣获我国建筑行业顶级荣誉——“鲁班奖”。

  一、坚持绿色引领,绿色新城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区加快形成。

  目前,新区已有多个建筑项目通过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设计认证,绿色建筑项目类型涵括保障性住房、文教卫、工业厂房、城市更新和房地产项目等多类别。全区的水、气、声、固废、生态等环境指标均显著向好,PM2.5浓度明显下降,灰霾天数持续减少。新区茅洲河干流楼村断面、李松蓢断面、白花河断面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绿色创建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完善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激励政策;二是成功申报并推进光明新区改革项目;三是加快绿色建筑设计认证工作;四是继续推进省重大科技专项课题。2015年重点开展了“凤凰城绿色生态建设智慧展控体系研究与系统示范应用”项目,正积极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二)海绵城市及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顺利。一是积极响应住建部建设海绵城市的号召,统筹实施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海绵城市的典范项目,提炼光明绿色建设模式。二是以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的名义积极申报住建部的人居环境范例奖。三是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出台《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激励政策》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评价、评级及奖励办法》,激励社会资金主动投入海绵城市建。四是推进实施凤凰城范围内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并开展监测评估。

  (三)治水提质工作全面启动,环境提升宜居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一年来,我们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城市绿色发展。一是茅洲河治水提质工作全面启动。贯彻全流域综合治理的新思路,按照五位一体的治水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茅洲河流域水系为重点,将项目整体打包统一招标,并通过综合工程措施,标本兼治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二是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全面加强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统筹,强化责任任务分解和任务督办跟踪,确保任务目标完成;稳步推进年度36项治污保洁任务,严格按照市要求落实各项减排治理措施,维持辖区内原有工业治理项目及纳入全口径管理企业的减排效果,按全面达标的要求对减排项目进行监管,每月对减排项目至少进行1次现场检查和监测;对超标、超总量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技术。三是加快推进宜居社区工作,2015年新区宜居社区创建通过率达60%,达到年度创建目标。

  二、坚持民生共享,城市更新住宅建设基础设施高效推进

  (一)加快城市更新,统筹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

  城市更新项目进展顺利,新区城市面貌迅速提升。其中,光明商业中心、公明薯田埔第一工业区、公明秋硕片区、公明帝闻片区四个重点项目已完成预售。新区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目前正在积极开展老旧住宅小区天然气管道改造工作,已初步确定改造工作方案。

  (二)加快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水排水防洪安全。

  一是供水方面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稳步开展,基层供水管网改造共实施四期工程,管网总长288.96公里,目前前两期已实施完成;二是全面推进茅洲河综合治理。新区负责实施的9条支流均列为市级投资项目,总长47.42公里。三是第二期(11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2015已累计完成总进度的90%;四是防洪排涝方面,三防应急资金项目由城市建设局负责实施项目共计16个,已完工15个。

  三、坚持改革创新,大部制模式不断优化行政服务系统提升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深化“一站式”审批,推进效能提升。立足“系统科学、便捷高效”原则,除部分针对特定群体或单位事项外,城市建设局将涉及建设、环保、水务、民防、物业等全部52项对外行政职权事项均统一到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全局“一站式”服务。二是按照“能减即减、能合即合,能优即优”的原则,对行政职能事项全办理流程进行再梳理、再整合、再优化,职权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取消、简化事项和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三是借力“互联网+” 拓展服务。推行网上办理、移动审批及短信提醒,实现了对外业务全流程电子化。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1万人次,开展现场检查、采样5000余厂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68宗,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167宗,行政处罚决定书145宗,成功移交司法机关6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宗。一是强化网格化执法,加强联动。二是开展“十个专项”执法行动,提升新区环境质量。三是打造立体式社会监督体系,提高企业守法主动性。

  (三)创新工程监管模式,实现生产安全稳定。新区实行质量安全“两监合一”执法模式,全面统筹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全年共检查工地768个次,出动2348人次,开展现场检查,在管工程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在质量监督方面:一是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二是优化监督模式,扎实推进质量监督差别化管理。三是完善工程质量检测结果分析评价系统,并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的科学分析,使检测结果成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和施工工艺水平、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四是全面推行商品房、保障性住房逐套验收制度,在此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开创保障房验收第三方检测加专家检验两项新举措。

  安全监督方面。以项目安全生产“零”责任事故为目的,以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为抓手,督促各项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预防、应急体系。重点把控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各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查缺补漏,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行“平安工地”达标举措,鼓励项目创建“安全文明双优工地”。

  (四)普及知识组织演练,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在新区电视台滚动播放“地震常识知多点”宣传片;在局网站开辟应急知识宣传专栏,发布三防、地震、燃气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避险自救应急常识;向办事处、社区、学校、小区和机关单位累计发放印有地震知识及标语的宣传品7500份。对新区天然气调压站(抢险中心)、LPG储配站、14家供应站、67瓶装燃气服务点加强监管,认真组织深圳市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公明储配站开展储罐快速接口发生泄漏应急演练、深圳市燃气集团宝安管道气分公司开展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应急演练,锻炼了燃气行业的应急救援队伍,提升了燃气行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坚持“三严三实”,团队力量不断增强清廉干事氛围形成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自我查找问题,城市建设局主要负责人讲专题廉政党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全年共召开局长办公会35次,保证了决策科学性。严控“三公”支出,并重点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做好风险点防控工作。

  (二)落实勤政廉政教育,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组织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专题讲座、听宣讲和教育课等方式,深入开展勤政廉政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三)重视提案议案办理,促进社会和谐。2015年,由城市建设局牵头落实的市及区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3条,按照新区有关要求,城市建设局及时将上述建议提案分解到局属各部门,将责任落实到人,并要求责任人积极与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办理工作,办结率100%。

  (四)加大信息宣传,营造良好舆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激励机制,积极向管委会信息和宣传部门报送信息。先后在《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等媒体发表各类报道80余篇,在《信息快报》、《光明信息》等内部信息刊物发表各类信息49条次(含短信息),受到市领导批示1条次,新区领导批示18条次,全年完成信息分1284分,超额完成任务。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城市建设局将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突出安全发展和质量发展,以城市建设工作的管理及治理为核心,构建发展新体制,扭住关键,精准发力,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工作重心上我们提出双优先“水域空气治理监管优先,城市更新惠民建设优先”,工作方法明确“大项目带动,微改革促进,以安全保发展,以绿色彰特色,以质量升品质”。主要有八大工作。

  (一)在国家级示范区及海绵城市创建上求突破,努力将新区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人的绿色新城。继续强力推进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加速形成绿色建筑典型示范区;全面推进低影响示范区创建。继续在政策标准和资金保障上抓紧抓实。完善绿色建筑验收标准,出台光明新区绿色建筑验收细则与指南,继续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专项资金的申报和拨付工作,开展光明凤凰城绿色生态建设智慧展控体系研究与系统示范应用项目。同时加大海绵城市及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创建。

  (二)在“治水提质”工作上求突破。按照全流域治理的思路,按照五位一体的治水理念,采用“一个平台、一个目标、一个项目、一个队伍”的工作方式,将茅洲河流域(光明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发包,实行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的工作思路,将项目整体打包统一招标,并通过综合工程措施,标本兼治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大力推进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基层供水管网改造以及村级水厂的整合,保障居民用水水质,减少供水管网漏损。

  (三)在城市更新上求突破。助推新区城市面貌迅速提升,继续加大已完成批复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力度,保持项目实施率全市领先地位。全面实施公明新创维片区、公明商业中心、薯田埔第一工业区、光明东周片区、公明塘尾沙头面等已批复城市更新项目。年初完成新区城市更新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以新区城市更新规划为纲领,积极主动开展新区各项城市更新工作。

  (四)在住房保障工作上求突破。重点完善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编制《光明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将其作为新区住房保障工作的依据,切实解决新区各群体的住房困难;同时,进一步丰富光明新区住房保障和保障性住房概念内涵,扩大人才安居范围,深化落实人才住房保障,使受益群体扩大到非户籍及初级人才,促进住房保障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为新区社会经济提升提供切实保障。

  (五)在生态环境和建设上求突破,加快推动新区生态环境质量优化提升。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监管,重点开展大气和河流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推进新区大气和河流污染状况有所减轻。通过标准控制提高产业准入水平,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以生态文明宣传为路径,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形成环境整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求突破,保障新区发展环境持续稳定。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逐步改变思路和模式,实现由过程监督为主向执法监察为主转变,由实物监督向行为执法转变。实现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切实落实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内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管,继续推行移动执法,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在环境安全方面,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严格环境风险防控,全面排查环保隐患和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危废经营单位、重金属排放企业、饮用水源地和大气重点排放企业。水务安全方面,加快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开展市政道路、深基坑等地面坍塌隐患排查;加快推进地陷防治项目立项,完善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方案,签订责任书,加强地陷防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应急安全方面,完成第一批室外避难场所建设,开展第二批室外应急避难所前期工作,加强新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配合市地震局做好防震减灾示范市考核验收工作。

  (七)在行政微改革上求突破,进一步深挖改革成果。在行政审批方面,进一步推出集中化、电子化、标准化,深化行政审批诚信申报,实行“诚信在先、核查在后”的申报模式,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实施“网格化城建综合执法”模式,结合工作情况对网格化执法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做好环保监督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制定环保监督员管理与量化考核方案,对监督员开展考核,确保其工作效果。

  (八)在作风建设上求突破,打造服务型机关新形象。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继续巩固跟进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牢固防腐意识;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制度,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保廉;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廉政教育课等警示教育,保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继续联合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廉政监督员制度,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视民主监督,切实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继续强化考核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加大考核力度,加强沟通与合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团结奋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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