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2013年维稳及综治工作的总结

日期:2014年 01月 26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字号:

  2013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城建局2013年度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高度重视维稳综治工作,及时调处信访案,着力抓住影响城建领域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光明行动,努力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健康发展、法治公平正义、城市文明进步的幸福新城。结合我局具体职能,将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作为我局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制,扎实推进“平安光明”建设,杜绝了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城建领域全年未发生越级赴省进京上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保障了新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一、信访维稳工作。

  (一)信访案数量多,任务重,维稳形势平稳可控。

  初步统计,全年共调处建筑工地欠薪、环境污染、住房保障等信访案近2015宗,信访总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经积极调处,均已得到及时化解,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信访人,及时结案率为100%,确保信访维稳局面稳定可控。尽管信访案件数量多、压力大,任务重,局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认真勤恳,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从“法、理、情”的角度及时、耐心调处矛盾纠纷,获得群众的信任和好感,全年未发生恶性上访事件,整体维稳形势平稳可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

  我局信访维稳及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信访维稳及综治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信访维稳及综治形势,研判维稳综治热点、难点,掌握信访维稳工作的主动权。局信访维稳联络员牵头负责信访维稳及综治工作,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案情,重大信访案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三)积极排查矛盾纠纷,认真落实“五个一”领导包案责任制。

  局各部门定期、不定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积极化解,将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了防患于未然。去年以来,由于对政策性住房认定标准等感到不满,新区教师群体多次大规模地上访,我局认真按照新区“五个一”的要求,即“一个案件、一名包案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化解方案、一抓到底”,积极推进重大信访案的解决,较好地化解了重大矛盾隐患。

  二、社会管理综治工作。

  (一)加强社会建设,夯实基础设施。

  1.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共50个项目,总投资约30.5亿元。其中市政项目33个,总投资约16亿元;公建项目共17个,总投资约14.5亿元。今年提前介入跟踪服务项目2个,已移交项目1个,牵头落实新区清除断头路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协调新区宜居社区建设。

  2.加快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水排水防洪安全。

  今年,我局开展或协调污水、给水、河道整治、水库加固、防洪排涝等项目共79项,总投资约39.8亿元。

  供水保障建设方面,全面建设石岩水库~甲子塘水厂原水管工程,为新区供水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完成供水管网改造78公里,已获批立项供水管网60公里,惠及两万余户居民。污水管网建设方面,今年协调完成43公里污水干管工程建设,完成了57公里污水支管建设,50公里污水支管设计,300公里污水支管可研,至今干管覆盖率85%,支管网覆盖率35%,光明新区污水骨干网络已形成。

  防洪排涝基础建设方面,全面加快推进32项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强泵站、河道、排水管网管理,努力提高防洪减灾工程能力和应急处置管理水平,成功防御了2个台风、3场大暴雨和33场暴雨袭击,最大限度减轻暴雨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无人因灾伤亡,取得三防工作全面胜利。另外,鹅颈水库明年具备动工条件;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第一批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第二批项目前期工作;水务设施管理方面,全面接管新区857公里排水管网和公明三大泵站,成功抵抗强暴雨台风袭击,保障安全度汛。

  3.统筹住房项目建设,提升住房保障能力。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新区年度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我局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不断提升住房保障能力。探索项目管理咨询及代建总承包等管理模式,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度和质量。我局负责建设及协调政府投资项目共13个,总投资42.7亿元,占地面积3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共计19069套,累计完成投资20.9亿元,本年完成投资6.3亿元。2013年市住建局下达新区的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顺利完成。

  4.以生态文明考核工作为中心,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成立了光明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出台了2013年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分解考核责任,将新区16个单位纳入被考核对象。建立月报督办工作制,督促指标按计划开展。在本局内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周例会制度,并将20项考核指标全部落实到个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对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有利的分值。二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茅洲河综合整治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茅洲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我局环保科一是以治污保洁为平台,加强对河流综合整治工程、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的督办力度;三是加大对非法养殖的巡查、通报力度,防止非法养殖回潮;四是强化对茅洲河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对偷排、超标排污企业给予严厉处罚。

  5.民防、防震减灾有机结合,提升综合应急防灾能力。

  制定《光明新区创建广东省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和示范学校的创建。已经确定防震减灾示范社区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和光明办事处侨新花园小区;示范学校为光明新区实验学校、公明第二小学。启动光明新区市民广场、公明广场、光明新区实验学校、公明第二小学共4处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光明新区市民广场等4处避难场所已经完成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算编制,概算已于2013年12月报送新区发财局审核。

  (二)创新管理模式,扎实创建“平安光明”行动。

  建筑市场秩序及燃气管理方面,我局为配合查违部门做好查违工作,积极查处混凝土企业为违法建筑供应预拌混凝土行为,今年以来年共查处为违建工程提供预拌混凝土案件10宗。及时录入市建设系统不良行为记录27宗,责令整改通知书27宗,责令停工通知书7宗,为强化市场主体的管理提供了手段。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罚款5100元。根据光明新区泥头车整治办制定的《光明新区开展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专项执法行动的方案》的部署,我局建设科联合质安监站对全区建筑工地内的泥头车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150人次,检查建筑工地9个,检查混凝土搅拌站6个。

  新区正规瓶装燃气站点共58家,其中LNG加气站1家,LPG储配站1家,天然气调压站(抢险中心)1家,瓶装燃气供应站15家,服务点40家。为保障光明新区餐饮场所的用气安全,制定了《开展光明新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对16家餐饮场所进行专项检查。8月27日,我局与新区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联合印发了《光明新区燃气用户用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对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用气终端设备安全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总检查了燃气用户385户,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确保其用气安全。

  冬季是燃气安全事故爆发的高峰期,特别是天气寒冷时期因燃气器具使用不当造成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时有发生。就此, 我局积极开展了燃气冬季安全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手册40000余份、张贴宣传挂画3000余张。大力宣传了安全用气知识,引导市民正确选购、规范安装和安全使用燃气热水器,有效防止了新区燃气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环保监管方面,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重污染项目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全面开展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对饮用水源水库、地表水、环境空气、区域噪声、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工业噪声等对象开展常规监测,对环境信访投诉事件开展执法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污监管。1-11月,共取得环境监测数据5950个,出具各类监测报告共326份,为新区环保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依据。积极应对公明水库稀土污染事件、空气质量中度污染、明湖公园死鱼事件等环境突发事件和信访投诉,解决社会和媒体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积极推进新增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研究和PM2.5污染治理研究等工作。

  物业管理方面,全力做好物业管理民生实事,完成7个立项住宅区的物业进社区验收,新区社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完成公明宏发美域、雍景城2个小区业主大会电子投票系统业主信息网上批量注册任务;确定新区第一、二、三办公区、光明办事处办公楼共4个项目为2013年绿色物业管理试点项目。继续完善政府物业管理,完成宏发美域幼儿园、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公厕等共计4421平方米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产权登记,完成宏发雍景城公厕移交管理工作,完成光明商业中心、正兆景嘉园、盛迪嘉光明壹号花园项目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施工图审查,完成深房传麒山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移交协议书签订工作。

  (三)完善综合执法新模式,确保安全生产。

  探索发挥大部制优势,新区城建领域已基本形成上下联动、统分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运行体系。连续六年实现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零死亡”、环保、水务等安全事故有效控制,有力促进了新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1.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今年,我局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基础上,形成了局、科、企业三级目标管理体系;同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了“1个领导小组+多个分组”的指挥体系,负责辖区环保、水务、建筑燃气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使领导责任体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企业的主动意识进一步增强。

  2.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实现安全生产稳定。

  我局成立光明新区城市建设执法大队,发挥大部制优势,探索综合执法模式,形成上下联动、统分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综合执法体系,有力促进了新区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建筑、燃气执法方面,建筑现场监督共出动1803人次,共检查在监工程项目664个次,发出《监督检查意见书》658份,《不良行为》扣分27次,责令整改通知书38份(其中预警31份),责令停工2份,省动态120份。采取“飞行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实行“菜单式”监督执法及远程集中监控、移动执法及差异化管理,并加强对对深基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对燃气供应站点全面排查整改,覆盖率达100%。环保执法方面,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和高频次的专项检查和处罚,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非法养殖清理的协调、督办,加强对新区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对鹅颈水库、石岩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了“雨季行动”专项执法检查。水务行政执法方面,今年以来,光明新区水政执法共出动人员135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53次,制止违法行为37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1宗填堵河道和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违法行为,罚款11万元,对光明新区水事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的打击。其中,制止较大的水事违法行为有:交运集团填堵河道、茅洲河干流河道红线管理范围内抢种、阿婆髻水库库区非法采砂、公明水库私采稀土和公明楼村寰通公司菜场私打深水井等。在新区范围内开展了排水、二次供水、洗车场节水用水等专项行动,对重点排水户进行了排水清源执法检查。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20家进行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减少水土流失和水事违法行为。

  三、落实保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维稳综治工作,明确维稳综治工作责任分工、责任人、综治联络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完善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登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未发生一起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认真做好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我局认真做好城建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五个一”领导包案责任制落到实处,未发生一起群众越级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四、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宣传,扎实推进“平安光明”建设。

  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宣传活动,在工地建筑物、围挡及安全宣传栏等显著位置,采取横幅、标语、宣传折页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深圳、平安工地活动。累计在16个工地围墙张挂“平安工地”宣传图及公益宣传图。

  扎实推进“平安光明”建设,力争在2014年正式铺开“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在新区在建工地达50%,创建达标率达到80%以上。2013年我局会办深圳市人大建议3项、会办政协提案2项;主办及会办宝安区人大建议8项;主办及会办政协提案5项,均已按照时限要求办结。现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3年12月31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