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0〕6号)以及《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2021年第二批次)的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批次配租方案予以公示:
一、配租方案
(一)存量企事业单位
本批次共受理了104家企事业单位的住房需求申请,共706户(人)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我局结合房源及认租需求情况制定了配租方案(详见附件1)。
(二)新引进企事业单位
本批次共受理了54家新引进企事业单位的住房需求申请,共749户(人)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我局结合房源及认租需求情况制定了配租方案(详见附件2)。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对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通知其签订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9102063,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6楼。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55-23696009,地址:光明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1栋105单元。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1.104家入库企事业单位配租706套人才住房配租方案
2.54家新引进企事业单位配租512套人才住房配租方案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