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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15年 12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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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明新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紧紧围绕市委“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新区党工委1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光明新区关于加快建设一流法治新区实施方案》,对光明新区加快“法治化”建设,提升新区综合环境做出总体部署。一年来,光明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依法接受监督,突出抓好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创新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较好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全面清理权责,实现编制范围全覆盖。组织新区各部门、办事处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10类事项,严格清理权责事项3633项,职能部门权责事项共2570项、街道权责事项共1063项。按照事项属性分类,行政许可158项,行政处罚2876项,行政强制15项,其他584项。新区各部门、办事处权责清单已分别于今年1月份、4月份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对外公布,权责事项涵盖了政府部门对外管理和服务的方方面面。

  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办理流程。2015年,新区发布《光明新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光明新区临时用款管理办法和光明新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用车管理及资产管理等内部制度,并通过梳理、汇总、调整,进一步清晰规范业务办理流程。

  严格依规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光明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继续贯彻《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光明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做到了五实现:实现了全部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语言准确、没有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实现了重大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新区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实现了全部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法律顾问和新区法制部门双重法制审查;实现了全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有效期和统一公布;实现了全部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市法制办备案。2015年,新区共发布规范性文件9件,全部经新区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统一发布、统一备案,其中有5件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听取了社会公众的意见。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完善行政决策规则,科学合理设定行政决策程序。2015年,新区对2010年实施的《深圳市光明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新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提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的可操作性,明确各部门职责,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流程。

  落实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015年,新区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光明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的通知》,确定了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政企社企分开改革工作方案、光明办事处同富裕二期安居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等五项工作为2015年光明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全部按规定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提高行政决策水平,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合理性。

  强化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新区坚持法制部门列席参加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及重要涉法事务会议,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均需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2015年新区法制部门共对26宗重大涉法事务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200余条,有效管控决策事项的法律风险,未出现因决策不当引起的不稳定因素。

  三、依法接受监督,突出抓好社会矛盾防范化解。

  做好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新区在收到法院通知后,及时聘请法律顾问,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案件研讨会,共同研究做好案件应诉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按时到庭接受法庭审理;在法院初审后,新区组织各相关单位及时研究分析有关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依判决内容及时履行判决,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2015年,新区印发《光明新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2015年光明新区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开展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10月15日,新区邀请深圳市委政法委领导讲授依法维稳专题;11月10日邀请市法制办领导讲授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工作。参加学法活动的包括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区各单位处级以上干部。

  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新区依法行政水平。2015年新区用于购买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财政经费支出为333万元,共聘用法律顾问114名,其中新区领导法律顾问10名,管委会法律顾问2名,驻点法律顾问2名,部门法律顾问72名,社区法律顾问28名,实现了新区管委会、办事处及各部门、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普及率达100%的工作目标,促使三级法律顾问网络全面铺开。2015年,新区法律顾问共审查涉法文件382份、合同和协议326份,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33宗,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及重大涉法事务48项,共提出法律意见6000多条,保证了新区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开展。

  五、创新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创新普法宣传活动形式,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社会成效。着重在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普法工作。2015年,新区组织开展重要节点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共14次,如劳务工返乡法制宣传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宣传活动、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6.26”禁毒宣传活动、“12.4”全民学宪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等。打造光明“法治大道”风景线。围绕“优化法治环境 依法治促文明”主题,在辖区主干道路,如光明大道、松白路(公明段)等路段,依托沿途公交站点、交叉路口安全岛、活动广场、U站等平台,通过张贴海报、公益广告、悬挂横幅、设置标语等形式,成功打造光明“法治大道”风景线。

  制定方案,大力开展“六五”普法成果展示及普法活动。根据省、市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和安排,新区印发《光明新区“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开展“六五”普法成果展示及普法活动。7月30日,新区在公明广场举办“光明新区‘六五’普法成果展暨公明办事处普法公演进社区启动仪式”,现场共派发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观看成果展览约5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有效巩固和深化了“六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成果。

  六、加强法治光明建设,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亮点。

  2015年,光明新区以党工委1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光明新区关于加快建设一流法治新区实施方案》,确定了法治城区建设目标,全面推动法治政府、法治队伍、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全力打造“法治光明”,一流法治城区工作成绩显著,南方日报2015年5月8日A05版专版进行了报道。

  2015年5月14日,光明新区法制部门在深圳市委党校举办了“光明新区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班”,光明新区各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各执法单位一线执法人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各单位法律顾问、各社区法律顾问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南方日报2015年5月19日第BD04版专版进行了报道。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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