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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日期:2020年 04月 0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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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在光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依法治理为主题,以普法教育为基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型行政机关、法治型执法队伍的总目标,以民政行政执法为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能。2019年,我局认真依法履行政府部门法定职能,推动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区编办、区依法治区办要求,对我局权责清单及87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对上级取消的行政许可及时进行了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认真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负责对我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公共服务事项等参谋把关、提出法律意见建议,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开展民政行政执法,并处理我局涉法事务,进一步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认真落实民政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国务院、省、市和区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快推广落实民政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了监管效能,全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7次,有力促进我区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四是进一步优化民政便民服务。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推动58项服务事项实现“即办”、其中13项实现“秒批”,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环节,压缩行政许可时间,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并逐一编制服务指南和服务流程图,全面推进了行政许可公开透明运行,同时严格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让群众办事更方便舒心。

  (二)深入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我局始终坚持按照依法、科学、民主的机制进行决策,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方面不断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一是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重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二是认真执行落实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凡重大行政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全面科学论证行政决策的可行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杜绝违法的决策出台。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五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始终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放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位置上,积极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让用权执法不再随意任性,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坚持“持证上岗”。凡新任上岗的民政执法人员,必须经统一培训、统一执法资格考试,并在考试合格申领行政执法证后方能上岗。二是加强人员管理。从工作纪律、衣服着装、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要求,督促民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和规定开展执法活动。三是认真执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行政执法记录设备管理制度(试行)》《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试行)》《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民政执法主体和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公示,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开。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与约束。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与约束,将权力运行晒在阳光下、关进笼子里,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为各项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定期对执法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确保权力依法公正执行。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提高民政行政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将权力晒在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19年,我局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讲政治、敢担当、善包容”的人文精神,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了民政系统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我区经济发展稳定大局。一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关于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重要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了群众来信、上访、电话网络信件等工作力度,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大行政调解和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行政调解工作和行政复议遇到的新问题,积极受理、公正处理好民政行政调解和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行政调解和行政复议案办理质量,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服好务。

  (六)加强教育培训和普法宣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从多方面加强领导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领导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我局组织召开了多期学法用法辅导讲座和季度学法活动,组织开展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丰富了领导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增强了领导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了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活动。我局结合清明节、重阳节、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有利时机,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张贴宣传标语等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宣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行政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群众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和谐稳定氛围。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2019年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与上级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培训形式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整体综合素质不高;三是法治宣传手法单一,宣传效果不够理想等。

  三、下一步工作

  2020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区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全面融入光明区民政事业发展中。

  (一)加强法制知识培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教育培训制度,通过邀请法律专家、举办培训辅导讲座等方式分别就法律知识和民政执法规范及民政执法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培训讲解,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业务水平,建设一支业务精良、执法严明的民政执法队伍。

  (二)加强智慧民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智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成执法人员配备录音录像设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取证手段,改进执法条件,减少执法争议和执法风险,确保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三)加强民政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大民政法治宣传力度,在原有的法治宣传形式上加强创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政法治宣传工作,大力普及民政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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