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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日期:2020年 06月 0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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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科技创新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科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有力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年度工作筹划中,专题强调加强科技创新的战略谋划和政策研究,不断增强政策法规的普适性、针对性、协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根据需要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全面提高干部的法治素养。在日常工作中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和年底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做出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寻求法律依据、避免失误,以此全面推进科创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二)强化学习培训,大力提升法律素养。为提升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科技创新局严格落实集中学法制度,强化法律培训效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专题讲座3次,重点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等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通过学习培训,充分调动干部参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增强干部职工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法治意识和用法素养。

  (三)健全决策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结合科技创新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路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单位常年法律顾问,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始终坚持按照依法、科学、民主的机制进行决策,切实做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方面依纪依法,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制定印发了《光明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光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等方式向全社会进行政策公开,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着力深化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按照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开展科技创新领域的普法工作。结合实际,围绕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深入开展多层次的普法活动。全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7次,让群众和企业了解相关法治职权及政策便民服务工作,提升法治文化在群众公共文化生活中的影响力。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0年,科技创新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司法局悉心指导下,加强学法用法,促进依法行政,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继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努力推动依法行政成为机关工作人员自觉的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全面落实。通过开设讲座、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学法用法培训,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保障政府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咨询等行政制度,努力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行政合同管理,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参谋作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科技系统联动、资源互通。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行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决策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重视司法建议,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等各项规定,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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