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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市局开展对光明水厂的A级单位初评复审工作

日期:2021年 01月 1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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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6日,深圳市深水光明水务有限公司光明水厂接受市卫生监督局和区卫生监督所组成评审组的现场复审,顺利通过其评为“深圳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A级单位”的初评复审工作,下一步将按程序报市卫生监督局及市卫生健康委进行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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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专家组成的复审评审组,对深圳市深水光明水务有限公司光明水厂卫生管理及运营状况进行了综合评审,从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制度管理及人员管理落实情况;供水建筑与布局、涉水产品(水处理剂、消毒剂、供水管材等)采购与贮存;环境卫生与卫生设施、生产过程卫生(净水消毒工艺及水处理设施设备);水质检验(按国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分日检、周检、月检,全分析)、管控管理等8类共46项量化指标进行评价。通过现场资料审查、实地审核、现场提问等方式全方位进行复评。该水厂全面导入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和6S管理体系、充分利用智慧水厂管控平台等先进生产管理设施,进行生活饮用水生产及输送的卫生管理;水质标准以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4403/T60—2020)进行水质控制及评价。目前,水厂卫生及运营管理已成为行业管理标杆。该水厂卫生管理及运营符合深圳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价指标要求并达到A级标准,专家组最终以高分通过其初评A级单位的复审。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质量涉及千家万户饮用水健康以及生产用水安全,属于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单位。截至目前,光明区共有集中式供水单位(水厂)3间,在卫生监督部门的督促及水厂的努力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质量得到提升,全部3间单位均跻身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级A级单位行列,为生产用水卫生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生活饮用水健康安全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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