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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光明高中园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3年 02月 0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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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光明高中园

  2.项目概况:光明高中园项目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家社区,计划建设2所高中学校,分别为1所72班/3600学位高中及1所78班/3900学位高中,用地面积1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

  3.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发包工作内容: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内容包括:(1)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表等;(2)由乙方委派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人员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职责。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应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要求,达到深圳市水务局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要求;(3)在本项目提供完整基础资料及工程现场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后三个月内,代理甲方完成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

  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7日

  6.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18:00             

  7.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控制价2.9988万元;报价上限为2.9988万元。

  8.结算方式:合同价为暂定价,结算价按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办法》的通知(深水保〔2007〕362号)规定的方法计算,并参照中标下浮率同比下浮,且不得超过上限价,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部门审定为准。

  9.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10.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含1星)及以上资质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书(详见附件1)。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06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88211687。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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