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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年 06月 0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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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5日至12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区土地整备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原区土地整备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组建后,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清单、逐一整改,全面深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收到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原区土地整备局党支部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深入学习巡察反馈的意见,并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以局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支部委员、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按时反馈巡察整改情况。领导小组下设7个整改工作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工作组组长,分别负责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资金合同监管、业务监管等7个方面的巡察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集体研究制定了《光明区土地整备局党支部关于全面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组建后,局党组多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资金合同监管、业务监管等7个方面14个反馈问题,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制定一系列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的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支部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下大气力建立健全支部制度,强化党的领导。一是按照《光明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集中换届工作方案》的要求,选举产生了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第一届支部委员会,成立了局党支部。二是抓好抓牢全局政治工作,明确党组的领导定位、党支部组织架构、支部成员工作职责,制定了《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细则》《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细则》等制度细则,确保有章有序开展各项党建工作。三是建立相对稳定的人员架构,明确3名党务工作人员,成立党建工作组,由党员身份的在编公务员统筹负责,确保我局党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关于党内民主生活质量较差的问题

  按要求开展相关整改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一是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内容,紧密结合班子建设的实际,在组织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开展对照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充分的准备。二是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会议主题,直面问题、不遮不掩,认真对照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把“改”字贯穿始终。民主生活会上不再以简单的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而是严肃指出领导干部个人日常工作、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党内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精神面貌、工作作风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三是在民主生活会全程,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材料,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规范化记录和整理,并将相关材料整理成册,存放在指定位置,便于查阅。

  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局党组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集体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决策实施与监督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提出具体要求: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做到“五明确”,即具体事项明确、具体范围明确、决策形式明确、决策程序明确、决策时间明确,并存档备查。严格规范会议纪要格式、内容、时间和年度编号,方便检索查阅纪要内容。

  (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持续和深入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全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共召开9次党员大会,13次支部委员会,开展10次主题党日活动,讲授10次专题党课,邀请专家辅导讲课4次,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性修养。二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办公走廊文化墙及时更新,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完成,党建宣传氛围浓厚,营造“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学习氛围,提升党建工作活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三是制定《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立理论学习基本原则方向,明确理论学习的组织与职责,确定理论学习的专题学习内容,并结合业务工作将理论学习工作做实、做深、做强。

  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局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持续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达85次,其中党组会学习3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学习24次,局长办公会学习30次。“第一议题”学习内容都记录在册,且按期编印《理论学习重点指引》。

  (三)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序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制定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党建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细则》《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度。二是积极发展党员。把政治素质高、群众认可、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吸收到党组织中来,2019年局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名,发展对象2名,预备党员1名,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促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局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指派党务工作人员做好党员信息系统维护和会议记录工作,按时做好全年党费缴交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党员信息资料库、“三会一课”记录资料和台账,用专门的“三会一课”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四是积极开展“达标创优”党支部创建活动,实现区直部门首批达标验收,并报送示范点。2019年度获得光明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关于干部考察任用工作开展不严格的问题

  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整改任务,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把选人用人责任关。一是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抓好抓牢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机制,制定《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干部考察工作规定》,建立局干部考察工作组,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和评价。二是加强干部工作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人事干部专业化水平。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下放科级干部任免管理权限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要求,依照规范程序化选拔任用干部。四是重视干部档案材料管理工作,杜绝出现信息不准确、填写不规范、程序不完整的档案资料。

  (四)作风建设方面

  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建立公务用车使用跟踪台账和公务油卡使用台账,完善车辆信息登记。同时,严格执行新的车辆租赁标准,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确保公务用车不超出标准,不违反规定。

  (五)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统一领导,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为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图解》,制定《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工作制度》、《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和《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共管理辅助人员队伍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全方位、多维度地对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排查廉政风险点,从源头遏制腐败。在每名干部自己查找风险的基础上,坚持全员参与,突出重点,突出领导班子及成员、科级干部以及重要、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开展廉洁教育,深化思想认识。组织观看了系列教育纪录片,并邀请专家为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廉政专题课,深化认识腐败根源,辨别腐败行为,警惕腐败现象,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2.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每季度报送谈话提醒情况。谈话人员范围包括局及中心工作人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防微杜渐。制定《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对出现纪律涣散苗头、作风散漫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警示其端正思想。

  (六)资金合同监管方面

  1.关于土地整备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立行整改,已向财政上缴区土地整备资金专户利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立即清理并解决了部分资金长期挂账问题。建立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并印发《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财务管理办法》,细化完善土地整备项目资金台账,完善各项财务内控建设。

  2.关于政府采购合同不规范的问题

  为规范经济活动合同管理,降低法律风险和减少纠纷,维护单位合法权益,制定《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纠纷处理及合同归档等工作,制定合同管理规范流程,将项目合同进行归口管理,指派专业科室、专人负责审查合同规范性,对合同签名不规范、部分合同委托签名缺少法人委托书的问题整改到位。按照《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光明区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已开展局采购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在制度上严控廉政风险,查堵漏洞。同时,加强财务资金及合同管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强化廉政廉洁意识。

  3.关于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光明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办法规定,制定《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财务管理办法》,其中第三章对经费支出管理和费用报销程序作了详细规定,确保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各项报账流程。

  (七)业务监管方面

  关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

  局组建以来,在全区层面推行大片区统筹整备模式,实行大兵团攻坚作战机制。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街道作为实施主体,先拟定安置补偿方案或整备实施方案,局业务部门在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上予以严格审查把关,同时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及相关部门意见,再报区政府审批。在此基础上我局正开展规范土地整备工作研究,将进一步明确局及街道职责定位,优化工作机制,统一补偿标准,并就技术复核、已征收房屋清拆残值处理等工作事项进一步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管理,做好监管,防范廉政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局党组将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真正把整改成果体现到改进工作上,体现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事业的成效上来。

  (一)持续加强党建,强化“一岗双责”

  局党组将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局党组的领导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紧贴市、区中心工作,以政治学习、党建工作引领提升全局业务发展。

  (二)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整改成效

  局党组会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定信念,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抓好长期推进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固化。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入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长期性,任务的艰巨性,增强全局党员干部主动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的意识;二是分类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保持跟踪、定期问效,对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的任务常抓不懈、坚决落实,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三是对照区委巡察办前四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三)持续完善制度,探索长效机制

  坚持不懈探索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立足长远,重在管用,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堵塞漏洞,源头治理,规范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55-88214051;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光明大街401号光明区第三办公区大厅35号信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办公室信箱),邮编518107;电子邮箱:tdzb@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组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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