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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行业组织发挥桥梁作用资助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 06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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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0〕77号),对促进光明区产业聚集、品牌推广、行业规范等方面具有带动作用的行业组织,开展经区备案助力会员单位开拓市场的服务活动,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50%,给予单个组织年度最高50万元资助。申报该项资助的行业组织要求注册地在光明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满一个会计年度,获得民政部门5A以上评估等级。资助范围为已纳入光明区同意备案的活动计划,先备案后受理,对于2020年经我区同意备案并按计划开展的活动,我局将于2021年发布受理通知和申请指南进行项目受理。

  目前,我局正开展2020年行业组织发挥桥梁作用资助项目备案工作,拟对符合条件的活动计划进行备案,现请各行业组织按照上述申报条件,于2020年7月10日前填报2020年计划开展的活动计划表(附件)。考虑到目前疫情影响等实际情况,各相关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和客观因素,在7月10日之后补充填报活动计划,但要求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活动,并在活动前进行报备,未进行备案、未于2020年前完成活动的,不纳入资助计划。活动应体现行业组织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助力会员单位开拓市场,促进光明区相关产业行业发展。活动计划表(加盖本单位公章)请以扫描件加excel版本形式发送至邮箱gxjcj@szgm.gov.cn(联系人: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陈工,21389087)。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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