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光明区产业容积调整项目贡献面积处置方式,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集约利用,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我局起草了《光明区产业用地容积调整项目贡献物业处置实施细则》,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16日,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88211693
邮箱:kcjcjk@szgm.gov.cn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局智慧城A3栋3楼3C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