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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1年 05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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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普法宣传,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综合发力、狠抓落实,助力深圳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其作为推进水务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全面加强我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强化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治轨道上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把宪法学习活动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策划开展宪法普法日系列活动,在局长办公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学习2次,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民法典》专题授课1次。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督办,会同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全年累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有关工作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法治建设有关议题10个。四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计划,与全局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研究制定《光明区水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表》《光明区水务局法治深圳建设考核细则分工》,明确制度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将工作任务、责任落到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落实。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严格制度程序,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法治保障。围绕依法加强行业监管,研究制订《深圳市光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光明区排水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光明区工地黄泥水治理“双八条”》。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落实《光明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2020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69宗案件,全部按要求进行法制审核后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是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遵照《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利用好以法律专业人士为主的法律顾问团,全面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签订和履行民事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诉讼活动和开展法制培训、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职责作用,基本实现全面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局法律顾问全年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核226次、案件合法性审核63次、书面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核18次、内部制度合法性审核43次、不良行为认定合法性审核11次,开展法制培训8次,参与专项会议5次。四是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安排专人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严格落实《光明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2020年在光明区政府在线依法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3187条,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法治意识。围绕加强社会面发动,形成水务社会共管局面,加强普法宣传,让爱水、护水、节水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一是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19-2020年普法工作方案》《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19-2020普法工作重点推进事项》《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0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等普法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二是积极拓展普法渠道,开展线上普法工作。公开《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等水务相关法律法规;在《深圳晚报》《宝安日报》等媒体刊登典型案例6宗,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推出以“中国水周”为载体的排水违法行为警示动画、治水成效(光明山水经)24期短视频并在光明电视台播出。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线下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水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举行宣传活动4场次,累计发放宣传折页海报8000余份;开展《民法典》书籍专题学习4次、专题培训1次,集中观看解读视频8次,发放书籍共计97本;积极送法进社区、进企业,开展节水、防火知识宣传进社区,制作《共同抗“疫”——关于法律“十问十答”》《排水许可证办理指南》等宣传资料派发给企业。

  (三)强化培训学习,提高法治水平。围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强化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一是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在局长办公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学习2次,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局领导《城市供水条例》法制培训会1次,巩固专业知识,强化业务素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专题授课学习1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开展业务法律知识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开展水政执法培训会4次,邀请法律顾问针对《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答疑,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开展法律学考活动。我局切实把开展法治宣传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全局人员参加水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学考活动,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全面巩固我局工作人员涉水专业知识,提升活用能力。

  (四)规范文明执法,优化法治环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优化执法机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法治环境优化带动营商环境提升。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执法标准规范化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二是优化行政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弊端,有效缓解企业负担,今年联合住建、土地监察、街道执法4次。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打击涉水违法。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3369人次,累计开展日常、专项执法检查项目1614次,共立案45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9份,总计处罚金额304万元,同比增长率为305%。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布《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光明区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措30条》《光明区供水行业扫黑除恶八项禁令》,办结4条线索,厉打击恶意阻挡涉水工程建设、长期拖欠水费及偷水等行为。加强扫黑除恶宣传,通过微信、QQ等线上方式向辖区企业和居民推送有关信息,点对点向企业和市民发送扫黑除恶短信十余万条,并深入社区、工地、涉水场所等地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组织法律顾问到治水工地现场答疑解惑,在《宝安日报》刊登水务领域扫黑除恶“十大经典案例”。五是规范行政执法笔录文书,保证行政案卷质量。成立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0年版)》要求,对调查取证执法类文书格式进行修改,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案卷逐项检查修改完善,确保案件主体合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2020年区司法局举办的三次案卷评查,我局共报送案卷材料32宗,全部取得满分。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执法普法力度有待加大。由于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备不足,而且普法宣传在社会面发动方面还不够,社会规范排水、节约用水意识还比较弱,水务社会面管控压力较大。整改措施:坚持普法与执法双向发力,首先坚持严格执法,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持续抓偷排黄泥水、乱排污水等典型,以案示警,加强宣传警示。其次,创新普法手段,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制作10到15期水政普法宣传短视频,发到社区、学校、工厂、电视台滚动播放,并制作宣传折页进校园,全面发动社会面合力治水管水,切实提高普法成效。

  (二)学法用法的能力有待提高。由于水务工作内容广、专业强、法规多、标准严,法律专业要求较高,经常需要用到法律专业知识解决问题,而当前队伍整体法律水平不高、法治思维不强,执法能力仍需加强。整改措施: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全面提高学法本领,将法治学习纳入日常学习日程,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学法网站等多种平台加强法治学习,对群众最关心、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领域进行深入研讨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守法用法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围绕对标对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光明,加强改革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推动形成合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大行政机关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队伍建设力度。三是营造法治营商环境。转执法为服务,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人民群众幸福感,为我区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贡献水务力量。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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