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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1年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 02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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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企业:

  为加快落实区科技金融政策(详见附件1、2),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现决定开展2021年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备案登记的申报工作,2020年已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企业不需重复备案。企业备案登记的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对象

  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并计划申请光明区科技金融补贴资金的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登记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纳税地在光明区,如达到纳统标准,其统计关系在光明区;

  2.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含);

  3.上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下(含);

  4.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一年度纳税记录良好;

  5.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光明区产业导向。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全年受理;

  2.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3.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座三楼前台,联系电话:88211505、23198632。

  四、申报材料

  备案登记申报需企业提交《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申请书》(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受理部门,同时将盖章电子版(PDF)发送至电子邮箱:kcjkczx@szgm.gov.cn,截止时间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专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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