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公共工程综合管理平台设计及概算编制招标的公告

日期:2021年 03月 0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字号:

  1、项目名称: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政府公共工程综合管理平台设计及概算编制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公告发布时间:2021-03-02 09:00至2021-03-04 18:00

  4、招标部分估价:13万元

  5、本次招标内容: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开展设计方案及概算编制、报批等工作,具体内容至少包括:编制项目设计方案、编制项目投资概算表、配合开展设计方案评审相关工作。

  6、工程地址:光明区

  7、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8、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专业)。

  9、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内投标人需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九楼910领取。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19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