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将《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编号:(2021)光玉红星社区公示字第1、2、3号)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期10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异议。特此公示。
联系方式:0755-23245474
地址:光明区玉塘办事处二办5号楼404办公室
公示期: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3日
附件:
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情况的公示(2021)光玉红星社区公示字第1号
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情况的公示(2021)光玉红星社区公示字第2号
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情况的公示(2021)光玉红星社区公示字第3号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查违办
202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