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家嘉等16位代表:
《20190558号建议》收悉,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将产业园区列入重点引导和扶持对象”建议,答复如下:
市级、区级投资推广部门(市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部署,每年均会走访考核光明区产业园区,对资质达到考核要求的园区会给予“国际化重点园区”、“产业链专业园区”、“投资推广重点产业园区”等资质挂牌,并计划对挂牌园区给予一定奖励支持。
(二)针对提案“完善园区优惠政策,加大优惠力度”建议,答复如下:
光明区计划对被授予特色园区的产业园给予对该园区内入园符合园区内、区内产业政策导向的给予企业一定的政策扶持(如租金补贴等);园区运营主体为光明区引入优质企业且企业资助符合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标准,区内将给予园区有关招商引资奖励。
(三)针对提案“对园区搭建专业化产业服务平台给予建设资助”建议,答复如下:
对于园区搭建的专业化产业服务平台,如“孵化器”、“加速器”、“留创园”等服务平台、机构,由区内科技创新局负责认定并给予建设资助。
联系人:王雪娇
电话:23697734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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