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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90406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日期:2019年 07月 0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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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良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法治化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行政执法广泛存在于各行政管理领域,是行政机关使用最频繁的行政职权的手段和方式,是最直面于群众的管理活动,但政府执法部门存在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管理、行政执法效率不高等情况,分散执法、粗暴执法、执法裁量不规范、执法监督缺失、执法队伍素质不高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光明区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法治化工作,针对林良浩代表提出的建议,区政府统筹各执法部门从创新执法工作机制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强化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理念。行政执法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最终归宿。光明区通过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通过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强化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二、加快法律顾问全覆盖,实现法律顾问对执法活动全程监督指导。由区司法局牵头,提出区执法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聘请法律顾问的标准和要求,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和各办事处必须完成全职驻点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借助外部力量,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对全部执法文书、对外文件进行法律审查,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指导。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推行网上公示,同时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对于执法的全过程,社会群众可在线上线下监督,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法治化。

  四、开展全方位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确保所有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上岗,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岗中轮训。以问题为导向,每年对光明区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两次集中岗中轮训,对光明区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案说法,提升执法人员实操水平。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根据光明区各执法人员从事的执法活动类别,针对性地开展该执法类别领域内的专项业务知识培训,特别对安全生产、查违、环保、卫生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培训。

  下一阶段,我区将全方位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最大限度避免多头管理、执法不规范、执法效率不高、执法监督空挡等情况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公正执法、创新执法、文明执法的新格局。

  联系人:张钰

  联系电话:88212751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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