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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90393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日期:2019年 07月 0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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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辉等10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执法检查规范化、程序化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政府的行政执法存在着多头多层级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冲突、反复要求企业报送信息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企业疲于应对检查,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完全背离,我区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工作,针对黄振辉等代表提出的建议,由区司法局牵头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以及各街道安监、城管、查违等重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并根据光明区实际执法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制度化建设。我区出台了《光明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深光府筹函〔2018〕23 号)和《光明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深光委〔2019〕1号)文件,将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作为政府执法的重要考量标准,切实解决以往存在的重复执法、不当执法、随机执法等一系列不规范的执法行为,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二、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将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事项统一上报。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意增加检查。

  三、细化抽查比例和频次,制定与光明监管实际相符的统一实施细则,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分类抽查、分层监管”原则,探索差异化抽查比例,分门别类制定抽查细则,最大限度减少执法行为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四、强化跨部门联动机制。健全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对涉及同一部门同一监管对象的多项随机抽查事项,原则上均应实行联合抽查;对涉及多级、多部门同一监管对象的多项随机抽查事项,积极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以行政执法证的管理为抓手,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六、充分发挥社区工作站沟通企业的功能,加强执法部门与社区工作站的工作对接,由社区工作站对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执法部门需要企业相关资料的,直接与社区工作站联络,减少执法部门反复要求企业信息报送导致的信息泄露等问题。

  下一阶段,我区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文件精神,继续从年度执法计划、细化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挥社区工作站沟通企业的功能等方面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和质量,为光明区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联系人:张钰

  电话:88212751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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