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光明新区2016年10月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日期:2016年 11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字号:

  光明新区2016年10月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资格审查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2。
二、面试事项
(一)面试时间:11月12日上午10:00开始,考生9:00开始入场签到。当天上午10:00后,考场封闭,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二)面试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东隆路92号光明新区实验学校,详见附件3。
(三)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四)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在此次选调中部分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暂时代替(证明中必须包含本人照片,照片应盖骑缝章)。
(五)面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面试合格线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划定。
三、体检
综合考虑面试成绩、工作经历与职位匹配性,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将在面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另行通知。体检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可根据需要在参加本职位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达考场候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有通讯工具在进入候考室后全部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如有违反考场纪律或不服从安排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面试地点的具体位置、周边交通和当天的天气状况等,并早作准备。部分职位候考的时间可能较长,请自带适量的水和干粮备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光明新区选调公务员笔试成绩汇总表(申论).xls

附件2光明新区选调公务员笔试成绩汇总表(行政执法).xls

附件3:面试地点.doc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11月10日
(咨询电话:88212716、88211918)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