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丁凤鹏同志任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工作委员会委员兼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红星同志不再担任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办事处主任职务;
褚宏同志任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新湖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深圳市光明新区新湖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新湖工作委员会统战委员、深圳市光明新区新湖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晗同志任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文胜同志不再担任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妍同志任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发展促进中心(轨道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员五级),聘期四年(含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发展促进中心(轨道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员六级,主持工作)职务。
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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