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深圳市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成立光明新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15年 11月 1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公明、光明党工委和办事处,新区各局(办、委、大队)、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新区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光明新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恒春(新区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邝  兵(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李保军(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徐松明(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乔宏彬(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周子友(新区党工委委员、综合办主任)

  顾东忠(新区党工委委员、组织人事局局长)

  成      员:冯海华(新区综合办副主任)

  宋  杰(新区纪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局局长)

  蔡晓锋(新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总工会副主席)

  雷琳娜(新区组织人事局调研员、妇工委主任)

  邓艳东(新区社工委专职副主任)

  胡汝林(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局长)

  王  毅(新区经济服务局局长)

  刘晓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局长)

  王湘闽(新区城市建设局局长)

  赵永林(新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彭水清(市规土委光明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新区基层治理工作,督促和指导新区职能部门和公明、光明党工委和办事处贯彻落实新区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部署要求;及时向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和新区党工委汇报情况;负责完成新区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组织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顾东忠同志兼任。

  深圳市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