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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关于成立新区组织人事系统开展“落实总书记要求 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日期:2015年 05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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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事处组织人事办,新区机关各局(办、委、大队各中心,区属企业:

经研究,成立光明新区组织人事系统开展“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新区组织人事局班子成员及各办事处组织人事办主任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新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谢少先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组织人事局办公室主任麦炯光同志兼任。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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