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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日期:2015年 07月 21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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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根据光明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光明新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32个,比2008年末增长300.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7.4%,零售业占32.6%。(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1232

  批发业

  830

 农、林、牧产品批发

  1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6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3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85

 贸易经纪与代理

  83

 其他批发业

  86

  零售业

  402

 综合零售

  1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5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2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9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9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8%,外商投资企业占0.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0.2%,股份有限公司占0.4%,有限责任公司占6.4%,私营企业占90.0%。(详见表3-2)。   

   表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1232

  内资企业

  1201

  国有企业

  2

  集体企业

  0

  股份合作企业

  0

  联营企业

  0

  有限责任公司

  79

  股份有限公司

  5

  私营企业

  1109

  其他企业

  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2

  外商投资企业

  9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光明新区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12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640.4%。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64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8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570.6%和138.3%(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计

  58.12

  批发业

  52.64

 农、林、牧产品批发

  0.9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4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7.6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4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2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8.4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78

 贸易经纪与代理

  2.33

 其他批发业

  1.38

  零售业

  5.48

 综合零售

  1.4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0.1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2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0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04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1.4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9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0.7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51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81个,比2008年末增长252.2%。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4)。

  表3-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81

  内资企业

  81

       国有企业

  1

       集体企业

  -

       股份合作企业

  -

       联营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11

       股份有限公司

  -

       私营企业

  69

       其他企业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7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40.7%;(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3.37

   铁路运输业

  -

   道路运输业

  3.15

   水上运输业

  -

   航空运输业

  -

   管道运输业

  -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0.18

   仓储业

  -

   邮政业

  0.04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光明新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4个,比2008年末增长266.7%。(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44

  住宿业

  19

   旅游饭店

  6

   一般旅馆

  13

   其他住宿业

  -

  餐饮业

  25

   正餐服务

  15

   快餐服务

  3

   饮料及冷饮服务

  2

   其他餐饮业

  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5%,外商投资企业占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0.0%,股份有限公司占0.0%,有限责任公司占26.2%,私营企业占73.8%。(详见表3-7)。   

  表3-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44

  内资企业

  42

  国有企业

  -

  集体企业

  -

  股份合作企业

  -

  联营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11

  股份有限公司

  -

  私营企业

  31

  其他企业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外商投资企业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光明新区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47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7.4倍。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91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56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1.8倍和增长13.0倍(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47

  住宿业

  0.91

   旅游饭店

  0.80

   一般旅馆

  0.11

   其他住宿业

  -

  餐饮业

  0.56

   正餐服务

  0.41

   快餐服务

  0.13

   饮料及冷饮服务

  -

   其他餐饮业

  0.02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个,比2008年末下降23.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3-9)。

  表3-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20

  内资企业

  20

       国有企业

  -

       集体企业

  -

       股份合作企业

  -

       联营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3

       股份有限公司

  -

       私营企业

  17

       其他企业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4亿元,比2008年末降低61.1%(详见表3-10)。

  表3-10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0.1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0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09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5亿元。(详见表3-11)。

  表3-11 按行业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0.15

   货币金融服务

  0.15

   资本市场服务

  -

   保险业

  -

   其他金融业

  -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22个,比2008年末增长196.0%。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0个,物业管理企业152个,中介服务业24个,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900.0%,245.5%和140.0%。(详见表3-12)。

  表3-12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222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

   物业管理

  152

   房地产中介服务

  24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2

   其他房地产业

  4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78.33亿元,比2008年增长645.3%。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39.87亿元,物业管理企业9.65亿元,中介服务业20.67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87.6倍,1.3倍和39.5倍(详见表3-13)。

  表3-13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78.33

   房地产开发经营

  39.87

   物业管理

  9.65

   房地产中介服务

  20.67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8.11

   其他房地产业

  0.03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03个,比2008年末增长122.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0.5%。(详见表3-14)。

  表3-1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403

  内资企业

  397

       国有企业

  2

       集体企业

  9

       股份合作企业

  34

       联营企业

  1

       有限责任公司

  34

       股份有限公司

  9

       私营企业

  306

       其他企业

  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

  外商投资企业

  2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0.81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40.2%。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2个,比2008年末增长736.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1.1%。(详见表3-15)。

  表3-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92

  内资企业

  91

       国有企业

  -

       集体企业

  -

       股份合作企业

  -

       联营企业

  1

       有限责任公司

  3

       股份有限公司

  -

       私营企业

  86

       其他企业

  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1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0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671.4%;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0亿元(详见表16)。

  表16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亿元)

  行政事业及其他

  年末资产(亿元)

  合 计

  5.40

  0

   研究和试验发展

  1.98

  -

   专业技术服务业

  2.82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0.60

  -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6个,比2008年末增长30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1.3%(详见表3-17)。

  表3-1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76

  内资企业

  75

       国有企业

  1

       集体企业

  -

       股份合作企业

  -

       联营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4

       股份有限公司

  -

       私营企业

  70

       其他企业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1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76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300.0%(详见表3-18)。

  表3-18 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亿元)

  行政事业及其他

  年末资产(亿元)

  合 计

  0.76

  0.01

   居民服务业

  0.10

  0.01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34

  -

   其他服务业

  0.32

  -

  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8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个。

  (二)资产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6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51亿元(详见表3-19)。

  表3-19 按行业分组的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亿元)

  行政事业及其他

  年末资产(亿元)

  合 计

  0.67

  0.51

   水利管理业

  -

  0.08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公共设施管理业

  0.67

  0.43


  十一、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21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3个。

  (二)资产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4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59亿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4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个。

  (二)资产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2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21亿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1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个。

  (二)资产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6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30亿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深圳市光明新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58个。

  注释: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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