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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日期:2020年 08月 2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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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化学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垛与垛之间应当留有一定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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