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光明区法律援助事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1年 01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法律援助新的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市对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光明区司法局对2014年出台的《光明新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暂行办法(修订版)》进行修改,形成了《光明区法律援助事项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制定依据

  为落实上级法律法规关于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的要求,光明区司法局依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程序的规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法律援助标准的认定。使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申请材料等方面的标准更加明确,最大范围内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

  (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有关程序规定对法律援助工作流程进行梳理,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职责,理清每个流程之间的界限和办理时限,保障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的流程化、标准化,实现满足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的要求。

  (三)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等方式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检查和评估,全方位多层次对法律援助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

  四、常见问题解答

  (一)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答:经济困难公民、特殊案件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福利院、孤儿院、养老机构、光荣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福利机构,因维护其合法民事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二)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公民申请代理、辩护或者代拟法律文书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由法律援助机构免费提供);

  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经济困难申报材料;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公民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没有价值较大的资产的,应当认定为经济困难: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6个月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深圳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6个月,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就读国内全日制中高等学校,导致家庭月人均消费性支出超过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深圳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什么是经济困难申报材料?

  答:公民申请代理、辩护或者代拟法律文书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以下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申报表(由法律援助机构免费提供);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6个月的收入支出状况及相关材料;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资产状况及相关材料。

  申请事项涉及的纠纷、案件的对方当事人是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申请人无须申报对方当事人的个人收入支出以及资产状况。

  (五)哪些情况下申请法律援助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

  答: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但是应当提供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1、享受特困供养待遇的;

  2、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其家庭被认定为低收入困难家庭的;

  4、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其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

  5、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

  6、困难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且无固定生活来源或者一户多残的;

  7、因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且获得批准的;

  8、因经济困难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之日起,一年内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

  9、刑满释放、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未就业、生活无着的;

  10、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

  1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12、申诉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重新审判的;

  13、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

  14、申请人系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的;

  15、申请人系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的;

  16、申请人系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的;

  17、申请人系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在编职工的;

  18、申请人系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或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的;

  19、申请人系因公致残的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警察家属的;

  20、其他依法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的。

  (六)法律援助可以提供哪些方面的帮助?

  答:法律援助的方式包括:

  1、刑事辩护或者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代拟法律文书;

  5、提供法律咨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