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2年第一期
日期:2022年 04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字号:大中小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光明区原光明农场未完善用地手续建成区实施城市更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