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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年 01月 2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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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全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布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工作重点,聚焦各项政策落实、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各类政府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新建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外网门户网站,开设了图片新闻、工作动态、机构职责、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六个专栏,主要围绕政策公开、管理服务公开、政务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等领域及时公开我局主要业务工作进展情况,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建立《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收到1条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6

133563.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个别涉及业务条线的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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