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街道、社区级 | ||||||
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审批核准信息 | 1.招标内容 2.招标范围 3.招标组织形式 4.招标方式 5.招标估算金额 6.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发改局负责项目前期审核)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负责管理的部门分别公开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 √ | √ | √ | |||
2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 | 1.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 4.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5.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 法; 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投标法》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4.《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 √ | √ | √ | |||
3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投标法》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4.《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5.《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 √ | √ | √ | |||
4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5.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招标投标法》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4.《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5.《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 √ | √ | √ | |||
5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中标结果 | 1.招标项目名称 2.中标人名称 3.中标价 4.工期 5.项目负责人 6.中标内容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3.《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 √ | √ | √ | |||
6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合同订立信息 | 1.项目名称 2.合同双方名称 3.合同价款 4.签约时间 5.合同期限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 及时公开 | 合同当事人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 |||
7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 | 1.项目名称 2.标段名称 3.建设单位 4.承包人 5.项目完成质量、期限 6.结算金额 7.合同发生的变更 8.解除合同通知书 9.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 鼓励及时公开 | 合同当事人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 |||
8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 1.项目名称; 2.标段名称; 3.澄清或修改事项; 4.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招标投标法》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 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 √ | √ | √ | |||
9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 | 1.项目名称; 2.标段名称; 3.澄清或修改事项; 4.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 √ | √ | √ | |||
10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暂停、终止招标 | 1.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 1.《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 √ | √ | √ | |||
1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 1.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3.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 限; 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负责管理的部门分别公开 | ■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 √ | √ | √ | |||
12 | 政府采购信息 |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 1.部门名称; 2.预计采购时间(精确到月); 3.采购需求概况;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精确到万元); 5.备注(长期货物、服务类项目可能延续上年合同的应备注“本项目可能延续上年合同”)。 | 1.《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 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 不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 | 采购人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13 | 政府采购信息 | 招标 公告 | 1.项目概况;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接受联合体;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公告期限; 7.其他补充事宜; 8.8.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14 | 政府采购信息 |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价、预选采购)公告 | 1.项目概况;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接受联合体;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5.应答文件提交(或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6.公告期限; 7.其他补充事宜; 8.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15 | 政府采购信息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5.《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16 | 政府采购信息 | 采购文件 | 1.招标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 4.询价通知书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5.《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17 |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适用于公开招标); 4.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适用于公开招标); 5.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6.主要标的信息; 7.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8.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9.公示期限; 10.其他补充事宜; 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2.附件。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不少于3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18 | 政府采购信息 | 更正公告 | 1.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 2.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更正内容、更正日期; 3.其他补充事宜; 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5.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及时公开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19 | 终止公告 | 1.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2.项目终止原因; 3.其他补充事宜; 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及时公开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20 | 合同公告 | 1.合同编号; 2.合同名称; 3.项目编号; 4.项目名称; 5.合同主体: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方式; 7.合同签订日期; 8.合同公告日期; 9.其他补充事宜:上传合同。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7.《光明区财政局 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光财〔2020〕186号)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采购人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 √ | √ | √ | ||||
21 | 政府采购信息 |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 1.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2.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3.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4.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 1.《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 及时公开 | 采购人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22 | 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 | 1.合同编号; 2.合同名称; 3.项目编号; 4.项目名称; 5.合同主体: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合同主要信息: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7.验收日期; 8.验收组成员; 9.验收意见; 10.其他补充事宜。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 | 采购人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23 | 政府采购信息 | 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前公示 | 1.项目信息:采购人、项目名称、拟采购项目的说明、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地址; 3.公示期限; 4.其他补充事宜; 5.联系方式:采购人和财政部门的联系方式。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财政部门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24 | 竞争性谈判采购审批前公示 | 1.项目信息:采购人、项目名称、拟采购项目的说明、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参与谈判供应商信息:名称; 3.公示期限; 4.其他补充事宜; 5.联系方式:采购人和财政部门的联系方式。 | 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财政部门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25 | 政府采购信息 | 集中采购转自行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1.项目信息: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预算金额; 2.成交供应商信息: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 3.主要标的信息; 4.联系方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不少于3日 | 采购人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26 | 政府采购信息 | 替补中标供应商公示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中标信息:原中标供应商信息、替补中标供应商信息; 4.主要标的信息;原中标供应商主要标的信息、替补中标供应商主要标的信息; 5.公示期限; 6.替补原因; 7.联系方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 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不少于3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 | √ | √ | √ | |||
27 | 政府采购信息 | 优质服务合同续期奖励公示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采购人申请合同续期的原因及说明; 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履约评价信息; 5.第三评审方履约评价信息; 6.此前续期情况; 7.拟续期合同主要信息: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8.联系方式:采购人和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财政部门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 √ | √ | √ | |||
28 | 政府采购信息 |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4.基本情况; 5.裁决依据及结果; 6.其他补充事宜。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及时公开 | 财政部门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 √ | √ | √ | |||
29 | 政府采购信息 |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 4.基本情况; 5.处理依据及结果; 6.其他补充事宜。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及时公开 | 财政部门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 √ | √ | √ | |||
30 | 政府采购信息 | 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 1.考核单位名称; 2.被考核单位名称; 3.考核内容; 4.考核方法; 5.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6.考核结果; 7.其他补充事宜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深财购〔2020〕27号) | 及时公开 | 财政部门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 | √ | √ | √ | |||
31 |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 | 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2. 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3. 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4.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 5. 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财政部令第32号) 3.《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行办法》(深光府规〔2021〕4号) | 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 转让方 | ■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 √ | √ | √ | |||
32 |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披露 | 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2. 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3. 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4.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 5. 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 6.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 7.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8. 竞价方式,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9.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财政部令第32号) 3.《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行办法》(深光府规〔2021〕4号) | 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 转让方 | ■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 √ | √ | √ | |||
33 |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成交公告 | 1. 交易标的名称; 2. 转让标的评估结果; 3. 转让底价; 4. 交易价格。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财政部令第32号) 3.《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行办法》(深光府规〔2021〕4号) | 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 | ■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 √ | √ | √ | ||||
34 |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信息披露 | 1. 标的基本情况; 2. 交易条件; 3. 转让底价; 4. 竞价方式; 5. 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等。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财政部令第32号) 3.《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行办法》(深光府规〔2021〕4号) | 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转让方 | ■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 √ | √ | √ | |||
35 |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成交公告 | 1. 交易标的名称; 2. 评估价格; 3. 转让底价; 4. 交易价格等。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财政部令第32号) 3.《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行办法》(深光府规〔2021〕4号)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 | ■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 √ | √ | √ | ||||
36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1. 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和原则; 2. 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 3. 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 4. 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实施计划的保障措施。 |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修订) 3.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 | 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 √ | √ | √ | |||
37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2.出让宗地的宗地编号、面积、位置、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3.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4.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6.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投标、竞买保证金; 7.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修订) | 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中国土地市场网 ■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3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 公告调整 | 1.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项目概况、 3.澄清或者修改事项。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 | 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招拍挂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招拍挂活动相应顺延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中国土地市场网 ■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39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成交公示) | 1.土地位置 2.面积 3.用途 4.开发程度 5.容积率 6.出让年限 7.供地方式 8.受让人 9.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修订)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 |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中国土地市场网 ■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 | √ | ||||
40 | 供应结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度供应结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 √ | √ | √ | ||||
41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 1.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2.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矿种、地理位置、拐点范围坐标、面积、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开采标高、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出让年限等,以及勘查投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等; 3.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4.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5.获取招拍挂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6.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7.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风险提示; 8.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9.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 3.《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下列平台同时发布: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 √ | √ | √ | |||
42 | (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结果公示 | 1.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 2.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 3.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4.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5.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下列平台同时发布: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 √ | √ | √ | ||||
43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采矿权)审批结果信息 | 每个项目的审批结果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 √ | √ | √ | |||
44 | (采矿权)项目信息 | 公告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包括: 1.矿业权名称 2.许可证号 3.矿业权人 4.矿种 5.有效期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每年一季度集中公告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