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街道级 | ||||||
1 | 法规 政策 |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3.《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 ■光明政府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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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项; 2.《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2012〕84号)第三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 ■光明政府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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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征收 | 启动要件: 1. 符合公共利益 2.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1.拟征收项目纳入全市房屋征收计划 2.拟征收房屋项目取得选址与土地预审相关文件。 |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 2.《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 ■光明政府在线网站 ■邮寄 | 申请人 | √ | √ |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2.《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三)项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 ■光明政府在线网站 ■邮寄 | 申请人 | √ | √ | ||||||
4 | 征收 | 征收提示 | 发布征收提示。 |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街道办事处 | ■光明政府在线网站 ■入户/现场 | √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5 | 征收 | 房屋调查登记 | 1. 入户调查通知; 2. 调查结果: (1)房屋权属; (2)房屋区位; (3)房屋用途; (4)建筑结构; (5)新旧程度; (6)建筑面积; (7)其他 3. 认定结果。 |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五条;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九条; 3.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2012〕84号)第三条第(五)项; 4.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号)第一条; 5.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十二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街道办事处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6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 1.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范围、补偿内容、补偿方式、补偿标准、项目补偿费用概算; (2)作为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的区位、数量、安置房调换标准、套型面积和结算基本价格、过渡方式、临时安置用房标准等; (3)拟定的签约期限和提前搬迁奖励期限; (4)奖励与补助标准; (5)房屋征收补偿费用账户; (6)其他应当纳入补偿方案的内容。; 2. 征求意见情况; 3. 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2.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2012〕84号)第三条;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号); 4.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光明区人民政府 | ■光明政府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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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房屋征收决定 |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1.项目名称; 2.征收范围; 3.征收补偿方案; 4.征收实施单位; 5.征收实施期限及征收行为限制; 6.现场接待地点和联系方式; 7.监督举报方式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2.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2012〕84号)第三条;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建房[2013]133号); 4.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光明区人民政府 | ■光明政府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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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评估 |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 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1. 评估机构名录; 2. 摇号时间和地点; 3. 受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估价师注册证、执业登记牌等复印件。 | 1.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2012〕84号)第四条; 2.《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建房[2013]133号); 3.《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街道办事处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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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被征收房屋评估 |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1. 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2. 评估价值 |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十六条; 2.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2012〕84号)第三条;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号)第二条; 4.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五十六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街道办事处 | ■入户/现场 | √ | √ | |||||
10 | 补偿 | 分户补偿情况 | 分户补偿结果,包括: 1.补偿对象; 2.补偿金额。 |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九条; 2.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2012〕84号)第三条;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号)第二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街道办事处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11 | 补偿 | 产权调换房屋 | 1. 房源信息; 2. 选房办法; 3. 选房结果。 |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一条; 2.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2012〕84号)第三条;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建房[2013]133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街道办事处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12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包括: 1. 补偿方式; 2. 房地产评估价格; 3.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4.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 5.搬迁费; 6.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 7.停产停业损失; 8.搬迁期限; 9.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10.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等。 |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 2.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2012〕84号)第三条;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房[2013]133号)第二条; 4.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四十六条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光明区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