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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稿)》

日期:2020年 04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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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践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我局对2015年出台的《深圳市光明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稿)》,并将其纳入2020年光明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现拟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就《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稿)》内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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