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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规上工业企业达1192家增长近40%

日期:2019年 12月 1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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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深圳全球招商大会将于12月18日召开,光明区传出好消息:2019年以来,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由2018年的857家增加到1192家,大幅增长39.1%,经济增长“稳”的基础进一步夯实,“进”的动力进一步增强。据了解,为进一步夯实区域产业基础,光明区聚焦空间、人才、资金等核心要素,聚焦企业的痛点难点,制定完善了政策体系,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7管齐下招大商优商好商

  支持招商引资,为光明区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创新引领发展,鼓励科技研发创新;支持重点新兴产业发展;支持重点区域或领域发展;支持服务业发展,推动服务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对光明区经济和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19年9月27日起实施,明确了7个资助方面,专款专用促产业转型。至2021年12月31日前,满足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单位申请资助,须满足5个条件。一是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是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三是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四是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五是符合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各支持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申请资助,须满足3个条件。一是遵纪守法,近三年无犯罪记录;二是至申请时仍与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三是符合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各支持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大配套措施同步实施

  在《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的同时,《光明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光明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光明区支持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3个配套措施同步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光明区支持招商引资的若干措施》明确了落户奖励、产业空间支持、企业高管激励、产业链项目招商奖励、商业项目建设奖励、项目引荐奖励六大板块。

  对“世界500强”在辖区设立的全球总部企业,给予5000万元奖励,在辖区设立的中国区及以上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给予2000万元奖励。对“中国500强”在辖区设立的总部企业,给予2000万元奖励。

  对新引进营收50亿或财力贡献3亿以上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营收30亿至50亿或财力贡献1.8亿以上企业,给予800万元奖励;营收10亿至30亿或财力贡献6000万以上企业,或为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将总部迁入辖区的境内主板上市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对新引进头部企业、骨干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每人60万元的人才引进奖励,分三年拨付。在人才保障住房、子女入学教育等方面给予协调安排。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方面,光明重磅推出22条措施。对于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按不超过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按档次分别给予运营主体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三年按档次分别给予运营主体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单位,按奖项等级和名次,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奖励;与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相关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等。

  为促进企业加快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光明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具体举措,诸如实施上市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技术改造攀登计划、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拟在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100万元资助;申请材料获证监会正式受理后,再给予250万元资助。对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资助。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提升工业增加值率的规上工业企业,按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额1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规下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投资额1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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