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保障性住房 > 常见问题
日期:2026年 03月 0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字号:大中小
青年人才应当自认定之日起1年内申请过渡性住房,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