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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 01月 0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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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和《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2025年1月,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新增低保家庭2户5人,取消低保家庭1户2人,取消低保边缘户家庭2户7人。
序号
街道(社区)
户主姓名
享受人口数
原因
备注
1
光明(迳口)
严陈养
2
家庭成员重残
新增低保户
同时新增生活扶助
李玉全
3
单亲,教育阶段变动
费用增加
取消低保边缘
调增为低保户
新湖(圳美)
黄彩
家庭成员就业,家庭经济
状况超出标准
取消低保待遇
4
廖大妹
家庭人均金融资产
超出认定标准
取消低保边缘待遇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