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光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直达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和做好直达资金录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 04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区民政局: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直达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和做好直达资金录入工作的通知》(深财社〔2020〕51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财社〔2020〕51号文,共下达我区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18万元,包括“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万元、“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4万元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4万元。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下达我市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深财社〔2019〕65号),市财政局年初提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万元。2020年5月,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深财社〔2020〕37号)的要求,我局已将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万元下达你局。

  综上,本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万元和“价格临时补贴补助资金”4万元属于重复下达。

  二、有关工作要求

  本次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18万元为直达资金,请你局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尽快落实具体项目和使用主体,及时拨付资金,加强使用监督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配合财政部门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同时,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填报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含提前下达部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特此通知。

  光明区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