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审计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光明区问题的整改报告

日期:2025年 11月 2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审计局

字号:

  光明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圳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该报告共涉及光明区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2项,正在整改2个。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第一条第(一)款“土地整备资金和房屋征收资金管理粗放”,共涉及1个问题

  整改情况:光明区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光明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统筹,推动加快资金支出。光明区已督促各街道结合项目实际,加快预算执行。二是全面梳理,细化资金使用计划。光明区已按照轻重缓急、优先保障重点项目、“调快补慢”横向调剂的原则,对下半年各项目资金需求逐个分析研究,科学制定土地整备结转资金使用计划,预计于12月底前完成支出。三是优化管理,建立联动预警机制。光明区已责成相关部门建立土地整备资金使用动态通报机制,定期通报支付进度,针对预计难以支出的情况,及时启动资金调剂或申请统筹回收,避免资金闲置沉淀。

  二、关于第一条第(二)款“部分项目收益不佳”,共涉及1个问题

  整改情况:光明区正在整改。

  光明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提升项目收益。通过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挖掘项目资金收益来源,提高项目收入。二是适时调入其他资金。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光明区将按项目实际情况,调入其他收入以保障资金缺口,缓解项目融资平衡压力。

  三、关于第二条第(三)款“部分项目评审把关不严”,共涉及1个问题

  整改情况:光明区已完成整改。

  光明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压实责任。光明区已进行通报,督促采购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源头把控。光明区积极落实市级要求,依托智慧采购系统,新增核查机制,通过源头把控,确保公平公正。

  四、关于第三条第(二)款“建设过程管控不严”,共涉及2个问题

  1.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充分市场竞争。

  整改情况:光明区已完成整改。

  光明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相关部门立行立改,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加强工程管理培训。二是制定《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建设工程招标工作指引(试行)》,明确投标报价标准,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活动。

  2.使用需求一再调整导致工程返工及纠纷。

  整改情况:光明区已完成整改。

  光明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已将多产生的相关金额计入结算,妥善解决纠纷,并在工程结算评审结论中调整了相应造价。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建设工程验收工作指引(试行)》,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

  五、关于第三条第(二)款“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共涉及2个问题

  1.项目竣工验收后长期未投入使用。

  整改情况:光明区正在整改。

  光明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经多轮沟通,光明区已会同深圳市光明科学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起草项目移交协议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征求市级主管部门意见。下一步,光明区将结合市级主管部门意见,就项目移交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继续推动完成现场移交。

  2.工程项目竣工后部分团队未如期入驻,投资效益未发挥。

  整改情况:光明区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光明区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光明区与深圳先进光源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光院)已就场地验收移交范围、标准和方式达成一致,推动深光院接收并进驻开展工作。二是光明区已对接其他相关团队,明确项目场地需求,目前正在持续推进。三是深光院已向光明区申请新增办公空间,光明区正按程序提请会议审议。四是为规范空间分配和使用,光明区已开展项目场地空间分配及使用指引的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流程。下一步,光明区将积极争取更多项目落户,发挥投资效益。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