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月份,光明区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安全生产事故7起,死亡1人,受伤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情。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光明区1月份平均降雨量24.6毫米,未发布汛旱风有关预警。
二、2020年1月形势分析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2020年1月交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呈“一平三降”:死亡人数持平;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均同比下降。
各街道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情况如下(图4)。
(二)住宅及宿舍火灾事故多发,电气火灾高发。2020年1月发生火灾事故起数5起,其中住宅及宿舍火灾4宗,占80%。电气火灾2宗,占40%。
(三)复工复产形势严峻。现已进入复产复工高峰期,受疫情影响,当前企业复工复产面临防疫和安全双重考验,一方面,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另一方面,要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产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企业都是首次面临此次考验,难以做到抓疫情防控、抓复产复工两不误。
二、对策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前研判,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复产复工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复工复产企业底数及安全生产状况,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一”(制定一份复产复工方案;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组织一次全厂(场)性安全检查)。加强对工贸及危化品企业内部复产复工安全检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强化对关键工艺及重点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加强对各类房屋、水务、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及项目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强化对危大工程及大型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共同落实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主体责任。加强“三小场所”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宣传引导,督促“三小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学习强安”等平台,组织辖区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下载“学习强安”APP,并通过“学习强安”开展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
(二)抓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紧盯锂电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安全风险高、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督促企业对设备设施、电气设施、管道阀门、安全设备及作业环境开展全面排查。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的时间计划,建立台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六个一”措施,对未达到要求私自复工复产的企业给予严肃处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行动,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设备、罐区、仓库、管线、基本、阀门、仪表、自控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紧盯整改不放,跟踪督促企业高标准严要求整改;督促企业层层压实车间、岗位、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企业设备管理、工艺管理等监管,抓好员工培训教育,抓好状态交底、技术交底、风险交底、安全交底,严禁未接受岗位安全培训的员工上岗作业。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重点车辆、电气火灾防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机非混行”问题、地铁施工、高风险区域危险房屋、地面塌陷、危化品、非机动车道建设、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共10项专项整治。
(五)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节后消防安全专项隐患排查,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居家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酒精等消毒用品正确使用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使用酒精等易燃消毒品;加强对医院、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物流仓库、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继续加大对“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车违规入楼入户充电的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摸排森林火灾隐患,加强林区巡查,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
(六)加强节后返程高峰交通安全管理。紧盯“两客一危”、货车等重点车辆,高铁站、车站等重点区域,强化安全检查及检测监控,严厉打击无牌无照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七)加强已复工建筑工地安全监管。按照“复工一个,检查一个”的要求,对已复工建筑工地开展复工检查,督促已复产复工工地要兼顾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保持监督的高压态势。重点排查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现场未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室防护方式,支模架下层、外脚手架层间、钢结构吊装下层未按规定设置水平兜网等情形,督促施工单位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和管控措施,加强高处坠落伤害危险源辨识,完善各项防护措施及管理措施。
(八)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抗风险、灾害事故风险防范控制、突发事件应对、依法治理、科技保障、社会主体安全防范等七个方面的治理能力。在道路违法行为快速检测查处、非机动车辆通行等方面,加大科技投入和查处力度,加快光明区松白路、光侨路、光明大道、观光路、根玉路以及南北环大道等主干道“机非共板”非机动车道建设。持续性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城中村”、“三小”场所、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风险区域隐患排查,要积极探索研究电动自行车、新能源交通工具、充电桩、锂电池等新兴领域火灾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消防特聘专干招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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