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0月份,光明区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安全生产事故43起,死亡1人,受伤3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发布森林火险预警1次,未发生森林火灾。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0月份平均雨量260.2毫米。共发布了台风白色预警2次,台风蓝色预警2次,台风黄色预警1次,暴雨黄色预警4次,暴雨橙色预警1次。
二、1-10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10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454起,死亡19人,受伤46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发布森林火险预警11次,发生1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3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10月平均雨量1500.8毫米。共发布了台风白色预警5次,台风蓝色预警3次,台风黄色预警1次,暴雨黄色预警46次,暴雨橙色预警9次,暴雨红色预警2次。
三、形势分析
(一)1-10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3起,死亡9人,受伤4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下降20.37%;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12.5%;受伤人数减少32人,下降43.84%。
(二)电气火灾事故多发。1-10月发生火灾事故起数400起,同比上升14.61%;死亡0人;受伤4人。火灾发生场所以住宅及宿舍为主,共138宗,占34.5%;发生火灾原因以电气故障为主,191宗,占47.45%。
(三)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多发,形势严峻。1-10月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发生11起事故,造成10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
四、对策措施
(一)持续打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攻坚战。一是保持安全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特别是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的行为。二是持续深化摩电管理,加强夜间交通整治,在交织密集的路口、路段设卡,对不佩戴头盔、三人及以上骑乘、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闯红灯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三是加强“两客一危一重货”管理,重点整治客运企业长期存在变相挂靠、挂而不管、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的问题;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清理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四是推动监控数据接入智能监控系统,充分利用智能监管系统平台,掌握车辆超速、超载,驾驶员行驶过程中玩手机、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提前预警。
(二)强化火灾隐患综合治理,防范化解冬春期间消防安全风险。一是加强“三小”场所、出租屋、城中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严处“三小”场所住人、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和充电、非法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针对“双十二”快递物流高峰,重点加强仓库、物流中心、快递站点等重点区域部位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仓储物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辖区内居民开展冬季居家防火宣传,确保安全使用取暖设备,保证逃生通道畅通,定期清除楼道堆积物,督促业主、物业做好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
(三)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对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进行全覆盖再排查,重点排查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以及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全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情况。二是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综合运用物联感知、智能控制等技术、对燃气管网进行实时风险监控、压力监测,实现泄漏报警和智能应急处置。三是深入居民住宅开展燃气安全入户宣传,帮助居民排查燃气表、管网、阀门、灶具、燃气热水器是否合格可靠和正确使用,宣传用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常识,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水平。
(四)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一是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法转分包、违章指挥作业、强令冒险作业、赶工期违规施工等行为。二是加强高处作业安全风险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工地电梯井、升降机、风井口等容易发生高坠的部位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以及醒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高作业人员用梯安全意识,用梯前对梯子进行安全检查,用梯时确保地面坚固平坦、重心平稳、有人看护。三是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日常安全检查巡查,督促建设单位和业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和报建手续,及时将有关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安全生产指引等内容告知建设单位和业主。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一是督促运输企业如实记录托运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等信息并安全规定留存,托运人必须提供托运货物详细信息,严禁匿报、谎报;运输企业要制定完善货物安全检查的作业流程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收货验视、交接检查、监装监卸等规定。二是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置方案,严密组织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的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拆除或处置作业期间,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企业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三是严把承包拆除或处置作业施工队伍资质关,严禁企业雇佣不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体施工队承担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的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企业在办理项目委托手续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须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施工前要进行技术交底,告知装置和可能残存物料危险特性和处置措施;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
(六)加强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一是督促企业加强现场和设备设施管理,辨识、分析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因素,加强事故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二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要求,加强现场通风安全管理,确保密闭空间通风设施正常运行,配备安全器材和合格的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浓度监测仪。
(七)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一是深入林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野外违规用火管控和处罚,综合运用各种监测手段,提高预警响应能力。二是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备勤,针对重点区域、高火险区,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经常性开展实战演练,实行监测预警与应急力量布防联动,靠前布防力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