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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20年第11期)

日期:2020年 12月 0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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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典型事故概况

序号

事发

区域

事故地点

死亡

人数

受伤人数

事故类型

事故概况

事故初步调查原因

1

光明

马田街道上屯新村十排10栋

1

0

 

11月23日9时许,光明区马田街道上屯新村十排10栋,该楼栋二房东许某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时疑似触电倒地,经120到场确认死亡。

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2

龙岗

吉华街道下水径一区12巷6号

1

0

中毒和窒息

11月16日1时许,吉华街道下水径一区12巷6号301出租房,詹某在使用热水器洗澡时死亡,法医初步判断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

  二、工作要求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市住房建设、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冬季用电用气安全检查,加大用电用气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要针对冬季期间容易发生冲凉过程触电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特点,集中力量对城中村、出租屋、群租户等场所开展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情况,切实压降冬季用电用气安全事故。要创新宣传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内容,依托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挥好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冬季用电用气安全进校园、进家庭、进出租屋等活动,广泛宣讲用电用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普及用电用气安全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电用气意识。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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