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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7年 06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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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分类分级挂牌督办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深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制定了《深圳市光明新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经新区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光明新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doc

  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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