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3日下午5时许,在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圳美同富裕工业区旁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砂浆搅拌站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我局已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系统,并成立事故调查组立案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并结合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认定该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事故核销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算。
对该起事故的统计核销若有异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并应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受理电话:0755-88211763
受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9楼
邮政编码:518100
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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