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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什么时间内有效?

日期:2026年 02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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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注明有效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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