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6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 2016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 
- 2018年1月: 我市颁布实施《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对做好新形势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 
- 2018年8月: 广东省民政厅颁布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推进特困人员护理照料工作。 
上述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的法规、文件,均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要求,我局特制定和印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供养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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